關于預付款與余款支付事項
發布時間:2016-04-14 10:51:14 來源: 瀏覽:7017
關于旅游預付款:
預付款即使雙方建立供求關系時預付的一種前期的款項,作為供求的前期周轉資金和誠信的肯定。
為什么需要交納預付款和款額去向?
1、交納預定金是防止虛假、惡意訂單,單預付款是契約的基礎,保護旅行社的權益,同時也保護您的權益。旅行社接受預付款,即契約形成,如果旅行社收了訂金之后毀約,您可以通過投訴得到賠償。
2、呼倫貝爾的旅游季節,住宿酒店、旅游用車都非常緊張,您繳納預付款后我們可以更有力的與合作的后勤機構協調工作,可確保您的旅行計劃提前得到周密安排,擁有更好的服務保障。
3、本機構調度部門操作流程也是以收到預付款為準,給予我們充分的時間,有利于提高團隊涉及的各項旅游服務的標準。
4、同時是雙方權益保障的依據和履行合同的誠意的肯定。
怎樣結清余款?
1、正常情況下,您需要預付團款總額的20%以確認行程。預付款是雙方合作的開端,也是合作的基礎。
2、為避免徒勞無功,我們在確認預付款之后開始操作一切旅游相關事項。
3、雙方見面后,交付旅游行程單,并付款。
4、作為質量的保證,您有權保留團款總額的10%在旅行結束再行支付。旅游結束后,我們送機或送站時,結尾款。
特別提示:已成功交付預付款的報名的人員,如因突發事件退出,在出團前一周前退出的,已交的預付款全額退還。出團前一天或當天退出的,可自行找人頂替或將定金留在以后參加活動時沖抵,否則將全額扣除已交納的定金,用以沖抵已產生訂房訂車的相關費用費用。